
胡涵,合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学本科学历,中央民族大学毕业,合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学毕业后有13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曾在国内上市公司担任高管;2004年6月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资格,拥有20年执业律师经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法律服务的双重背景。
胡涵律师擅长公司法、合同法、财税法、劳动法等领域的法务工作,以及刑事辩护工作,尤其专长于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性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现担任国家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协会总法律顾问,北京市公安局法务专家,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北京市西山八大处景区管委会、石景山区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八大处景区管理处、石景山区体育局、北京国际雕塑公园、北京西山白马房地产公司、北京中益德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并擅长商务谈判、企业转制、股权收购、资产并购等多项非诉讼公司业务。十多年来,先后为客户单位避免并挽回各项经济损失数千万元,获得了客户单位的良好评价。
胡涵律师成功代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
——代理北京紫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内部的股权纠纷案;
——代理北京方雄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某能源集团公司的矿权纠纷案;
——代理内蒙古永业集团与呼和浩特保全庄大市场的投资合作及股权并购案;
——代理天津张某等人诉天津德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购房合同纠纷案;
——代理美籍华人黎先生、张女士夫妇起诉他人非法占有位于天津市大港区的房屋侵占案;
——代理内蒙古斯隆生物有限公司的股权并购案;
——代理中保财险张家界分公司应诉湖南群星夜总会火灾毁损事故的保险理赔案;
——代理张家界国际旅游包机公司诉原中国西北航空公司的旅游包机合同纠纷案;
——代理张家界锦华国旅应诉桂林国旅的大型旅游团体的旅游合同纠纷案;
——代理上百劳工诉美资爱伊斯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劳动仲裁及劳动诉讼的集团诉讼案等。
——代理北京首例农民家族涉及十多个欧美国家合同诈骗罪的首犯的辩护人,此案为外交部照会案件、国际刑警组织通报协查案件、公安部督办案件,首犯获得大幅减刑处罚,全案大幅减轻处罚。
——代理中、韩两国蛇头组织北朝鲜“脱北者”组织偷越国边境罪的主犯沈某某的辩护人,我国外交部、韩国、北朝鲜使领馆官员旁听此案,沈某某减刑处罚。
胡涵律师笃信:忠义做人、勤勉执业、恪尽职守、精益求精。